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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乒乓球队 体育教育训练学硕士学位培养方案发布日期:2016-11-05  点击:

(冠军班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40303

一、学科简介

体育教育训练学是一门研究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理论与实践的学科,它涉及教育学、人体科学、心理学和管理学等多个交叉学科领域。本学科点于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被列为上海市教委第五期重点建设学科。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教育理论与方法、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在体育领域中的应用。其中,运动技战术分析、力量训练和学校体育研究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目前,有40名硕士研究生导师和14(其中6名外聘)博士生导师。拥有1个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技战术诊断与分析重点实验室、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的肌力与体能实验室和1个上海市教育高地。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为高等院校、中等学校、科研单位、优秀运动队、各级业余体校、俱乐部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等。

二、培养目标

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掌握坚实的理论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创新意识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体育人才。具体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学风端正、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全心全意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掌握较全面、扎实的体育教育训练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体育教育训练学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具备从事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与管理、健身指导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本专业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创新意识,能够分析和解决现代体育科学发展和交叉学科中涌现出的新课题,在体育教育训练学学科及相关学科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学科的文献资料。

()积极参加体育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三、研究方向

()体育教育理论与方法    ()适应体育教育理论与方法

()一般训练理论与方法    ()专项训练理论与方法

()信息技术在体育运动中的应用

 

四、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5年。学生在就读期间,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上海体育学院为第一单位在CSSCI刊源期刊发表1篇论文,可以申请提前1年毕业。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及专业主干课,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和必修环节。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按要求取得31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22学分,即公共基础课6学分、学科基础课10学分、专业主干课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9学分,即选修课5学分(包含专业方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实践环节4学分(社会实践活动2学分,在体育教育训练学院作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文献综述性学术报告22学分)

六、课程教学安排

课 程  

类 别

课 程

编 码

课 程 名 称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学位课

公共基础

20001703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6

考试

必修6学分

20001103

外语(英语)

4

64

考试

20032205

运动生物科学技术应用*

2

32

考试

必修10学分

20032301

体育科研方法*

2

32

考试

20002003

体育统计学

2

32

考试

20032304

运动训练原理*

2

32

考试

20032603

体育教育原理*

2

32

考试

20033306

专项教学训练研究*

4

64

综合

必修6学分,专项教学训练研究由导师教学

20033317

体能训练基本原理与方法*

2

32

考试

20005701

自然辩证法

1

18

考试

选修5学分

20025204

运动生理学

2

32

考试

20025205

医务监督

2

32

考试

20006301

文献综述报告

1

2

考查

完成4学分

20006302

学术报告

1

2

考查

20006303

社会实践活动

2

3

考查

发表论文1

考查

七、培养方式

()采取以导师为主,教研室及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在培养的过程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能力培养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采用的教材,应反映本专业国内外的现代先进水平。由系()负责选定有能力的教师为研究生上课。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活动。

()为扩大研究生知识面,应定期或不定期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

八、培养环节

()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在入学三个月内,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导师与硕士生共同研究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经教研室批准后,报送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制订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在查阅大量教学科研学术文献,综合文献资料和初步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后,在第二学期6月底前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完成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经教研室批准后,报送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社会实践活动。在学期间,应从事一定量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4周,一般安排在第三、四学期内进行,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合格获2学分。

()文献综述性学术报告。第一次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后,在体育教育训练学院作一次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文献综述性学术报告。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过程中,在体育教育训练学院作第二次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报告。二篇文献综述学术报告成文后,经导师批阅合格后各获1学分,共2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硕士生在学期间,须以第一作者、上海体育学院为第一单位在各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出版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二级学会以上的专业类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录用1篇与其毕业(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论文预答辩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前一个月,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申请者,才能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九、考核与毕业资格

()硕士研究生课程结束应按时进行考核。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考核成绩在75(75)以上为合格,公共基础课、非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在60(60)以上为合格。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

() 在第三学期第八周左右,教研室应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具体实施按《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暂行规定》执行。

()申请两年毕业的学生,须在第四学期学位论文预答辩前提交申请材料及核心期刊论文原件,方能参加该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按要求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培养环节,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十、学位论文与论文答辩

学生在第二学期6月底确定论文课题并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

学位论文答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上海体育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十一、学位授予

全部培养环节完成后,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十二、本培养方案适用于攻读本专业硕士学位的港澳台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

()港澳台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免修“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课。

()港澳台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免修培养环节中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做中期考核。

()留学研究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外语”为“汉语”。

()港澳台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攻读本专业硕士学位的总学分不少于2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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